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帶著枉死的記憶投胎。
我新名阿瓷,出生在離京郊千百里的偏僻小漁莊。
這一世,我有了父母。
娘親會做好吃的各種丸子,爹出完海總會留幾條最肥嫩的魚,下了鍋油,煎一下,咯滋咯滋的聲音,香氣把破爛的小屋籠住。
那時我還囿于仇恨的過往。
雖然五歲了,卻不大開口說話。
昭國路引盤查極嚴,千丈的距離,是窮人一生也邁不過的溝壑。
在漁村里,就連最有聲望的私塾先生,也不過出門去縣里考過兩次學。又何況我這個女娃娃。仇人或許會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富貴終老,每想到這里,我就氣的能吃兩條魚。
但爹娘很好,他們真愛我。
村里有小孩向我丟石頭,罵我『傻子』,娘就舉起搟面杖追他出十里地,掐腰大著嗓門在村頭和他娘大吵一架。
爹每次回來時,總要學著村里唱戲的丑角扮鬼臉掐蘭花來逗我笑。他把我架在他脖子上,在村里村外轉來轉去,只要見到人,就得意地炫耀:
「老李,你看這是我女兒,好看吧。」
還有我的名字,姜瓷。
是花了幾個大子找私塾先生取的。
我記得那時爹有多開心,他摸著頭笑:
「瓷器啊,頂頂珍貴的寶貝。這個好,這個好,配我女兒。」
其實我真的認過命。
在九歲生日那年,爹顫著手將新頭繩壓在我枕頭下;娘準備了許久,為我做一件新衣裳,針腳密密麻麻,染過她熬燈時扎出的血。
我沒有睜開眼睛,假裝還睡著。
只是他們走后,縮起身子,將屋棟房梁看了又看。
不得不承認,我感覺到胸腔里高懸已久的心正一點一滴挪回原位,它還太稚嫩,不該承擔上一輩子的愛恨。
或許就這樣,老天爺也覺得我苦了太久,所以給了我新的人生,讓我靈魂不再飄蕩。
次日醒來,我自己梳好頭,坐在桌子上:「爹,娘。」
天。
嗓子軟的像是要掐出水,我有多久沒這樣撒過嬌。
幻想手掌貼過額頭,暖烘烘的夸獎、裊裊飄起的炊煙、其樂融融的早飯。上述場景,都沒有發生。
——我爹娘死了。
就在一墻之隔。被人砍死的,為了不讓兇徒發現屋內還有女兒,他們連呼救都沒有。而這段時間,村中來的陌生人,只有一隊珍珠商。
在清晨時業已離開。
村人可憐我,要幫我爹娘收尸,商定下土時卻不見我的蹤影。我早回到屋中收拾好東西,系成小小一個包裹,伏在進城報案的牛車后。
縣老爺開始很重視,后來傳商人上過堂后,就不了了之。
因為他們是為侯府辦事的。
昭華郡主年老,色衰便憂愛弛,謝徵的好骨相三十多卻才正茂,又有實在的功績,狂蜂浪蝶永遠殺不干凈。于是偏信古方,一日兩盞的珍珠粉碾碎,喝敷兩用養顏。
我找了很久,才在鄰縣最大的客棧里找到那行人。
他們包下大堂喝酒,醉醺醺地談天說地,最后說到我爹娘。
「兩個不識好歹的老家伙。說這次采量少,要自己留著,呸,郡主想要的東西,他們也敢不給?」
——那東西,是珍珠。
我爹每年都會攢幾顆,說將來給我做嫁妝用。
他們殺了人后,不出意外,在我娘衣柜里翻出一個大盒子。滿當當、沉甸甸的珍珠,光華動人,質量上乘,還能昧下一大筆銀子,自然開心。
我溜到后廚。
在他們的酒里兌了又兌,酒變得很醇,后勁很大,沒多久,他們就醉趴在桌子上。
我面無表情地換了客棧的香。
目光停在他們腰間的斧頭上許久,很想抄起來,把他們一下一下砍死,千倍百倍地讓他們嘗到那些痛苦。可是不敢,沒辦法處理掉所有痕跡,我太弱了。
那不是我第一次殺人。
卻是我第一次流淚,哭的那樣慘,身子蜷縮在門與墻的縫隙里,把所有水分都流干。
我離開縣城時。
城內四處傳著酗酒喝死人的消息,縣衙府兵正挨家挨戶宣讀禁酒檄文。
我沒有再回小漁村。
家的味道已經散了。
嘆晴去不如享風來,可惜這道理我明白的太晚,命運已將它流亡的慷概收回。或許我這條命生來就是為了和侯府撕咬。
剛開始,我還沒想好路徑。
只能混跡乞丐堆里,隨大流往京城擁擠就食。
直到某天輾轉,在郊外的一處村莊里,見到幾個插著草標的孩子。他們快活不起,所以母親就要割塊肉。侯府的管家杜三在其中挑挑揀揀,選中了幾個女孩子。
我看見有位娘親抱著女兒落淚,跪下磕頭,說大恩大德結草銜環。
她的女兒尚且天真,含著笑意:
「賣掉我,有了錢,弟弟就不會餓死了。娘,我會把月例都攢著,過幾年,就回來找你,我們一家四口,過好日子。」
我不知道那瞬間想到了什麼。
卻莫名怔在原地。
看著眼前哭哭啼啼的女人堆,杜三開了恩。準她們回去收拾東西,把孩子洗干凈了次日再送來,統一領去侯府。
我跟在那對母女身后許久。
聽她們哭了笑,笑了哭,到最后終于出面攔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