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皇宮的侍衛巡查應該沒有那麼嚴,張顧陽也會跟著出宮,不會來雲霞宮查崗,只要小心一點,應該還是可以把她帶出去的。
反正我也是要去燈市上行刺皇帝的,幹完活再把她帶回來也不是不行。
那時候侍衛們肯定忙著封城門抓我,不會想到我居然還敢往皇宮裡跑。
我在雲霞宮磨磨蹭蹭待了好一陣子,只要跟張顧陽錯開時間出現,他就逮不著我。
宮裡給我的死法是跳護城河。
要麼是侍衛們為了交差拿人頂缸,要麼是頭兒安排的替身給我善的後。
我更傾向于後者。
有組織就是好,不用什麼事兒都要自己頂上。
皇帝果然打算燈節出宮,我都不用頭兒給我傳消息,因為後宮裡都傳瘋了。
娘娘們為了爭奪單獨陪皇帝出宮過節這個名額,掐得是不共戴天,小宮女們私底下八卦到底誰能脫穎而出,太監們乾脆開了賭局。
據說元淑妃的呼聲最高,賠率一比二,齊德妃最不被看好,賠率一賠十。
也不知道她們為什麼對于當肉靶子這件事這麼積極。
張顧陽燈節當班之前居然還給皇后送了一趟兔子燈,又不是什麼稀罕玩意兒,路上一抓一大把的東西,虧她還當個寶貝。
拿個石子兒打破它。
她好像有點傷心?
這有什麼要緊的,下回我給她紮個鳳凰的,保管比這破兔子強百倍。
我自己出宮倒是挺簡單,帶人卻是頭一回,好幾次差點沒被巡查碰到,情急之下我只能幫她一把,不過好像手法有點不太對,摔著她了。
等出去給她買瓶藥油吧。
皇后可能是在宮裡待久了,外頭看什麼都新鮮,她看攤兒,我看侍衛,她琢磨怎麼給翠翠帶吃的,我尋思皇帝逛燈市的大概路線。
我好心提醒她東西最好別帶回去,張顧陽來得太勤了,隨便多出點宮外的東西都瞞不過他的眼睛。
但她竟然會覺得我窮?
她從哪兒看出我窮的?
我,組織裡排名第一的刺客,不出門有組織管吃管穿管住,出門有雇主承擔一應花銷,任務分賬我拿四成,任務中賺的錢全歸自己腰包,平時還有日常薪俸,換句話說,我的日常生活只分為兩個部分,一為出任務,二為存錢。
我要窮就沒天理了。
因為我壓根兒就沒地方花錢去。
為了證明不差錢,我財大氣粗地把一個錢袋子拍在她手裡,告訴她花光了算她本事。
這話我是真沒騙她,她要能一晚上花光的確算她本事。
因為裡面除了有銅子兒和幾塊散碎銀塊,夾層裡還有五萬兩的四大錢莊的聯號銀票,外帶那張我用她名字做的假戶籍。
鬧市行刺不是偷摸暗殺,被抓住或者被當場砍死的機率太高了,希望我運氣能足夠好,還能把她全須全尾地帶回去。
如果帶不回去,等她花光那堆散碎銀子,應該能發現錢袋的夾層。
她可以自己出城。
就算沒有我,也沒有翠翠陪著,憑她的本事,應該也可以過得挺不錯的。
真好奇她會在花燈裡許什麼願。
這回陪皇帝出來的肉盾居然是存在感不太強的齊德妃,真挺出乎我意料的。
該不會皇宮賭局裡最大的莊家其實就是皇帝本人吧?
我隨便摸進個屋子偷了身婦人衣服,只披了外袍,套了裙子,借了妝臺給自己點了口脂抹了胭脂,反正燈下暗,就懶得擦粉了。
行刺依然很不順利。
其實我更適合暗殺,尤其是製造意外的那種暗殺,像這種大庭廣眾之下掏刀子實在不是我的風格。
但奈何皇帝身邊是真混不進去,意外也很難製造,所以也只能勉為其難湊合湊合算了。
上一回皇帝拉了女人當肉盾,這回則是一個花燈的穗帶擋了一下我的視線。
如果不是燈市裡人多把侍衛們擠散了點,我可能是真的逃不出去。
萬幸我撤得快。
頭兒說我最擅長的其實不是製造意外,而是對環境特別敏銳,稍微有點不對勁,我第一時間一定先放棄任務。
這不是廢話嗎?
人都死了還談什麼下一次,目標的命留著我還能再來殺一次,我都死了誰來弄死他?
「留得青山在,不怕沒柴燒」是我人生第一準則。
我一路跑一路脫衣服,再帶她回皇宮。
姓張的絕對看到她了,就是不知道有沒有注意到我。
所有有關宮外的痕跡都不能留。
衣服鞋子荷包吃食,我走的時候把她身上整個兒搜了一遍,連鞋底子都沒放過。